《物權法案例評析》《物權法》塵埃落定,《民法典》也指日可待,民法學界似乎可以安枕。然而回顧物權法立法的曲折歷程,不由得使人幾許唏噓。物權法是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護法,立法過程中該法草案向社會公布并引發(fā)全民熱烈討論,體現(xiàn)了公民參與意識的增強和立法民主化的進步,意義不可謂不大。物權法與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須臾不可分離,但由于其專業(yè)性和技術性,造成了法律與日常生活的疏離,導致尋常百姓甚至非法學科班出身的人大代表們感到晦澀難懂,莫名其妙。于是乎眾口一詞要求物權法的通俗化、大眾化,走“平民道路”、“大眾路線”。以致在這個集思廣益的過程中,某些奇談怪論也得以醞釀發(fā)酵,橫空出世。反而導致了物權法立法緊急“叫停”,歷史在這里畫過了一個奇妙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