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旺洪 1963年3月生,江蘇金壇人,法學博士,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教育部新世紀人才培養(yǎng)人選、“全國杰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獲得者、江蘇省“青藍工程”學術帶頭人、江蘇省“333工程”第三層次培養(yǎng)人選、江蘇省首屆“名優(yōu)秀中青年法學家”、江蘇省“優(yōu)秀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江蘇省法學會法理學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江蘇省和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組成員。先后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教育部新世紀人才項目1項,省部級項目10余項,主要著作有:《法律意識論》、《國家與社會現(xiàn)代法治的基本理論》、《行政與法治——中國行政法制現(xiàn)代化研究》、《法律效益論》、《當代中國的法律革命》等,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學術刊物發(fā)表學術論文1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