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綜述——《歐盟刑事法》的必要性、合法性與可行性
第一章 《歐盟刑事法》的必要性
第一節(jié) 保密制度
一、刑事調查中的保密制度
二、銀行保密制度
第二節(jié) 橫向合作的復雜性
一、有權機關的差異
二、上訴
第三節(jié) 縱向合作的缺失
一、歐洲法律手段的異質性
二、國內法的多樣化
第四節(jié) 證據規(guī)則的多樣性
一、國內制度的多樣性
二、國外獲得證據的可采性
本章結語
第二章 《歐盟刑事法》的合法性
第一節(jié) 六條指導原則
一、傳統(tǒng)原則
二、“新”原則
第二節(jié) 歐盟檢察署的地位
一、主要的反對意見
二、關于歐盟檢察署法律地位的建議
第三節(jié) 歐盟檢察署的成立
一、與國內自由法官相關的問題
二、源于國際刑法的解決方案
第四節(jié) 《歐盟刑事法》的法律依據
一、探尋選擇性的法律依據
二、探尋累積的法律依據
三、探尋承繼的法律依據
本章結語
第三章 《歐盟刑事法》的可行性
第一節(jié) 刑法
一、刑法分論(第1~8條 )
第1條 欺詐歐盟財政利益罪及類似犯罪
第2條 操縱市場罪
第3條 腐敗犯罪
第4、5條 盜用資金罪和濫用職權罪
第6條 披露與職權相關的秘密罪
第7條 洗錢和接受違法所得及收益罪
第8條 共謀
二、刑法總論(第9~17條 )
第9條 刑罰和措施
第10條 犯意
第11條 錯誤
第12條 個人刑事責任
第12條 之一犯罪未遂
第13條 企業(yè)領導及企業(yè)控制人員或決策人員的刑事責任:公務員
第14條 團體的刑事責任
第15條 刑罰的程度
第16條 加重和減輕情節(jié)
第17條 數罪并罰
第二節(jié) 刑事程序法
一、歐盟檢察署( 第18~24條)
第18條 歐盟檢察署的地位與組織構造
第19條 歐盟檢察署的職權與訴訟程序的啟動
第20條 歐盟檢察署的調查權
第21條 歐盟檢察署在結束準備階段中的作用
第22條 提起和終結起訴
第23條 歐盟檢察署在刑罰執(zhí)行中的作用
第24條 歐盟檢察署的地域權限、判決的地域效力和與第三國的合作
二、準備階段
第25條 準備階段的定義與期限
第25條 之一“自由法官”
第25條 之二歐盟逮捕令
第25條 之三強制措施、司法控制與審前羈押
三、審判階段
第26條 一審
第27條 上訴到國內法院
第28條 上訴到歐洲法院
四、普通條 款
第29條 被告人的權利
第30條 歐盟委員會作為附帶民事訴訟一方享有的權利
第31條 舉證責任
第32條 可采信的證據
第33條 非法取得證據的排除
第34條 公開與保密
第三節(jié) 《歐盟刑事法》與國內法的關系:國內法的輔
助性
本章結語
總結語
附錄一:比較圖表概覽
附錄二:《歐盟刑事法》的指導原則( 佛羅倫薩案文)
一、傳統(tǒng)原則
二、“新”原則
附錄三:2000年《刑事法大全》( 佛羅倫薩案文)
一、刑法分論( 第1—8條)
任何人均可實施的犯罪
官員可實施的犯罪
二、刑法總論
刑事責任
懲罰
三、刑事程序
歐盟檢察署
準備階段
審判階段
普通條款
……
第二部分 比較法的橫向分析
第三部分 實施的法律依據
譯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