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題屬于莫紀宏教授與阿登納基金會合作的“憲政研究”總項目的一個分支。該選題的緣起是2004年的憲法修正案。2004年憲法修改時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了憲法?!度藱啾U戏ㄅc中國》稿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保障法》這樣一部保障人權的基本法律可能會涉及到的重大理論問題進行了立法前的論證性研究,獲得了一些研究成果。這些基礎性的研究成果內容涉及到國際人權公約與中國的關系、如何通過國內法的途徑來貫徹實施國際人權公約的規(guī)定、基本權利的限制、基本權利的類型和基本權利競合、正當程序如何引入基本權利的保護領域、一些重要的權利如隱私權和不可克減的權利等如何在基本權利保障體系中得到體現(xiàn)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