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是一種藝術,民法教學尤然,重在如何把民法學上一點一滴的抽象概念解說給法律學習人,又要如何把抽象的法律概念,借諸法條之法理,把寫實的人類生活串聯(lián)起來,并系統(tǒng)化教學,那更是困難。筆者才疏學淺,努力以此構想,在前輩尤其要感謝王澤鑒大法官的鼓勵及同學的催促下,得賢棣吳至格君不辭勞苦的幫忙,以電腦將過去上課準備之民法總則講義整編,于1992年3月先行付梓,名為民法總則編講義,以供同學上課之便,不敢言貢獻。1993年利用空間再將該講義充實增修,名為民法總則編講義(上下冊),1998年暑假期間又將上冊再予增修以表示對學生負責。唯一目的僅在求教學之方便,但把個人民總教學方法完全表征于書中,錯誤不正之處難免,仰請前輩專家不吝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