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1835年生于美國密西西比河畔的密蘇里州,本名塞繆爾·朗赫恩·克萊門斯。塞繆爾年僅l2歲時喪父,隨后輟學謀生。他走南闖北,當過排字工人,挖過金礦,之后還在密西西比河上做過領航員。后來,塞繆爾當了記者,成為著名的游記作家。他的筆名“馬克·吐溫”意為12英尺水深,是水手們常喊的一句話。1876年馬克·吐溫發(fā)表《湯姆·索亞歷險記》,8年后又發(fā)表《哈克貝里·芬歷險記》。該書描寫了湯姆的朋友哈克的冒險經歷——哈克與一個逃跑的黑奴吉姆一起在密西西比河上坐著木筏漂流歷險的故事。蜚聲世界文壇的馬克·吐溫于1910年去世,享年75歲。《哈克貝里·芬歷險記》的故事發(fā)生于19世紀50年代,那時黑奴買賣在美國一些州盛行。因此,很多黑人都設法逃到已廢除蓄奴制的自由州。當時,幫助黑奴逃跑被視為非法行為。馬克·吐溫創(chuàng)作《哈克貝里·芬歷險記》時用了很多美國密蘇里州黑人使用的方言俚語,還用了一些讀者可能不太了解的詞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