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是國際貿易自由化面臨的重要問題之一,是當今世界各國管理社會經濟生活的一種重要手段,也是我國公共財政支出改革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但我國在這方面還缺乏經驗和健全的法律及配套措施。國際上,歐共體早在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就開始了規(guī)范政府采購制度的努力,聯(lián)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在九十年代制定了關于政府采購的示范法,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則將政府采購列為投資和貿易自由化的一個重要論題并討論了關于政府采購的非約束性原則,關稅貿易總協(xié)定和世界貿易組織也將政府采購列入影響國際貿易自由的談判議題并形成了相關的諸邊協(xié)議,一些國家和地區(qū)(如美國、香港、臺灣地區(qū))在政府采購方面已有較為健全的制度和成熟的做法,這都為我國政府采購立法和政府采購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很好的借鑒。本書采用比較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法,對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qū)的政府采購立法和國際組織關于政府采購的規(guī)范進行分析,并結合中國國情評述我國政府采購的相應立法,提出完善政府采購制度的建議。引言首先,從我國推行政府采購的必要性出發(fā),引出本書研究的課題。其次,從介紹我國政府采購的現(xiàn)狀及相關法律規(guī)范,引申出本書將要研究的主要內容。最后,對本書的結構安排作出說明,并對部分內容的寫作意圖予以解釋。第一編政府采購法的基本理論研究政府采購法的基本理論問題。首先,探討了政府采購的概念,闡述了政府采購的特點,澄清了對于政府采購的一些認識誤區(qū)。接著,從政府采購合同的性質和部門法的定位兩個方面分析了政府采購的法律屬性,同時也界定了政府采購法與相關法律的關系。最后,介紹幾個主要國家(地區(qū))政府采購制度的立法概況,并作出簡要結論;介紹了歐共體(歐盟)、關稅貿易總協(xié)定(世界貿易組織)、亞太經濟合作組織、聯(lián)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等國際組織關于政府采購的規(guī)范的概況,著重分析了這些規(guī)范的性質。第二編政府采購制度比較對政府采購制度進行比較,評價中國的相應立法。從政府采購的基本原則、主體和資金界定、采購的對象、政策取向、組織模式、管理機構、采購方式、信息管理、權利救濟、監(jiān)督機制等角度出發(fā),比較國際組織和以澳大利亞、文萊、加拿大、香港、印度尼西亞、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新西蘭、菲律賓、新加坡、臺灣地區(qū)、泰國和美國為代表的各國(地區(qū))關于政府采購規(guī)范的主要內容,分析其共性與特性,并且根據具體國情對中國政府采購的相應立法進行評述。第三編《政府采購協(xié)議》與中國研究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xié)議》與中國的關系。首先,回顧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xié)議》的演變過程,介紹其主要內容,分析其法律性質與地位,并對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構處理的美韓政府采購糾紛案進行了詳盡的介紹和評析。其次,介紹我國政府采購現(xiàn)狀和中國在加人世界貿易組織談判過程中的相關承諾,分析了中國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面對《政府采購協(xié)議》何去何從的問題。結束語對中國政府采購立法和中國與《政府采購協(xié)議》的關系講行簡要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