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會注意到,本書在論及“斐洛的上帝學說”、“斐洛的邏各斯學說”和“斐洛對《圣經》的隱喻解釋”這三章時,介紹較多,對所選段落的注解較少;相反,在討論“斐洛的倫理學說”時,對所選段落的注解超過了介紹。這樣做的理由是,斐洛至少是在六篇論著中連續(xù)地就倫理道德問題進行了論述,從而使得挑選內容擴充了的段落來注解成為可能,而他在其他主題上的思想和觀念卻在他的許多論著中斷斷續(xù)續(xù)地出現了空白?;蛟S應該補充一句,在他的整個著作中,只要是使用隱喻闡釋方法的場合,幾乎沒有一段不是這樣的。正是這樣一個事實,也使得很難從他的著作中挑選出聯(lián)系緊密的段落組來例證他的排置次序。當閱讀了諸如德魯芒德(Drummond)、沃爾福遜(Wolfson)和哥德婁福(Goodenough)等杰出的斐洛主義者(我只列舉了一些最著名人物的名字)的偉大的著作之后,當與現代著名的斐洛研究專家們一起在SNTS會議上參加了國際研討之后,我意識到,這部分是多么地不充分,在對其主題的處理上又是多么地不恰當。然而,如果它能有助于一些學者發(fā)現斐洛,認識到他的重要,并想對他的著作作進一步的繼續(xù)研究,那么,我覺得,它已為其有限的目的盡力了。斐洛著作的讀者,也會像斐洛在一篇論著中提到的那種人一樣,將“被和平滋養(yǎng)”,亦將超越他的旨在“獲得一種恬靜的、明朗的生活,一種真正滿足而幸福的生活”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