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與政府管制》對政府管制、行政許可的理論和實踐進行了深刻探討。朱新力教授的《行政許可概念的邏輯結構》一文,運用美國分析法學家霍非爾德經典的分析方法,剖析行政許可過程中各類法律關系的生成和演化,理清其邏輯脈絡,在法律的邏輯形式層面上闡明公權力作用下個人自由、權利的變化和范圍。周漢華教授的《(政許可法)困境與出路》一文,分析了《行政許可法》面臨的挑戰(zhàn):立法本身的缺憾、法律規(guī)范與社會發(fā)展的不同步、既得利益集團的抵制等,并且從多個角度出發(fā),提出相應的對策。王周產、李大勇的文章《治理觀念下非政府組織向何處去》通過對《行政許可法》第28條的分析,立足于其折射的時代背景,針對現(xiàn)實問題來探討在治理理念下非政府組織向何處去。蔣朝陽博士的文章《政府規(guī)制界限的實證分析》以深圳市的行政許可為樣本,采用法律事項分析的方法,建立事項分析模型,對地方政府規(guī)制權力的事項、領域和權力行使部門進行分析。宋華琳博士的《公用事業(yè)特許與政府規(guī)制》,以中國城市水務民營化實踐為背景,論述了我國水務民營化的模式,剖析了我國公用事業(yè)特許協(xié)議的締結過程,以及特許協(xié)議的延展、終止、解除和變更,并對“后民營化”時代的政府規(guī)制予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