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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實務精答

物權法實務精答

定 價:¥30.00

作 者: 李志強、滕曉春
出版社: 立信會計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物權

ISBN: 9787542918284 出版時間: 2007-03-01 包裝: 平裝
開本: 32 頁數(shù): 396 字數(shù):  

內容簡介

  《物權法實務精答》不僅是一本學術研究與理論探討的著作,而是旨在依據(jù)物權法及相關法學原理,對生活中所遇到的疑難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解答。也是為了幫助讀者對新近出臺的物權法有更深的理解。《物權法實務精答》均采用問答的形式,共選擇了九十八個有代表性或者廣受百姓關注的主題,對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的、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物權法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解答。在解答中注重與實務的密切聯(lián)系,盡力通過一個個案例把晦澀的法律規(guī)定變得鮮活、生動。在篇章結構上,《物權法實務精答》嚴格按照物權法自身的章節(jié)結構,對其進行選擇性的解答。每個實務精答大體上包括兩個部分:問題部分總結出人們在物權法的應用實施中將要遇到的爭議焦點,精答部分結合理論和實踐全面地對相應問題進行分析和解讀。為了照顧不同層次讀者的需要,《物權法實務精答》的解讀方法力求深入淺出,使用語言力求通俗易懂,以便使讀者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對物權法的重點和難點有全面而深入的了解。《物權法實務精答》準確的解讀內容和特有的解讀方法,使其既適合于理論界、實務界探討和研究物權法律制度的需要,又適合于高等院校學生學習的需要,還適合于廣大百姓了解和物權法學習的普法需要。

作者簡介

  李志強,男,1962年6月出生。清華大學工學碩士,高級工程師,清華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總裁,中國青年科協(xié)常務理事,北京市企業(yè)家協(xié)會副會長,北京電子商會副會長,《中國青年科技》雜志主編。曾任清華大學國家專業(yè)實驗室籌備辦負責人,聯(lián)合國undp96112項目辦公室主任,清華科技園發(fā)展中心副主任,廈門海洋集團股份公司總經理等職務,并獲得“中國十大數(shù)字人物”、“信息產業(yè)年度經濟人物”、“最具價值經理人”以及“中關村優(yōu)秀企業(yè)家”等榮譽。曾在《求是》、《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外管理》等報刊上發(fā)表論文20余篇。滕曉春,山東煙臺市人,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博士,1994年畢業(yè)于山東大學,獲經濟學學士學位,1995年和2002年先后通過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和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一直致力于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公司法、證券法等的教學和研究,先后在《民商法論叢》、《公司法評論》、《法制日報》、《法律與社會》、《北京金融》等學術期刊和報紙上發(fā)表論文二十余篇。

圖書目錄

第一編 總則
實務精答1 什么是物權?物權法規(guī)范的是何種法律關系?
實務精答2 什么是物權客體?特權的客體包括哪些?
實務精答3 房屋買賣過程中,買方已經支付價款,賣方也將房屋實際交附買方使用,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房屋應歸誰所有?如果賣方又將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并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那么房屋應該歸誰所有?
實務精答4 什么是不動產登記?當事人應如何申請不動產登記?
實務精答5 在不動產登記中,如果權利人未提出評估要求,登記機構能否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
實務精答6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如果沒有在不動產登記簿上進行登記,反補辦了登記手續(xù),那么受讓人何時取得土地使用權?
實務精答7 當不動產權屬證書與不動產登記簿所記載的物權人不一致時,物權歸屬應如何確定?
實務精答8 不動產登記事項能否申請更正?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采取何種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
實務精答9 什么是不動產的預告登記?預告登記有什么法律效力?
實務精答10 不動產轉讓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登記機關予以登記并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此時遭受損失的一方可以向誰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實務精答11 在船舶買賣中,賣方已將船舶實際將會買方使用,但未辦理登記手續(xù),此時船舶的所有權歸誰?如果賣方又將其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第三人能否取得所有權?
實務精答12 動產買賣合同中,買方在合同生效前已經實際占有該動產,那么買方何時取得該動產的所有權?
實務精答13 動產買賣中,在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前,該動產被第三人占有,那么受讓人何時取得該動產的所有權?
實務精答14 動產買賣合同中,雙方約定合同生效后,由出賣人繼續(xù)占有該動產,此時動產所有權應當歸誰所有?
實務精答15 繼承不動產,在未辦理變更登記的情況下,繼承人何時取得該不動產的所有權?
實務精答16 某甲造一房屋,但未辦理登記,能否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如果某甲將該房屋轉讓給某乙,是否需要辦理登記?
……
第二編 所有權
第三編 用益物權
第四編 擔保物權
第五篇 占有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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