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自幼熟讀兵書、精通武藝、于國家危亡之際,毅然從軍,并發(fā)出了[不破胡虜,誓不為人]的壯烈誓言。他為了實現[精忠報國]的志向,義無反顧,一往無前。他的一生雖然短暫,卻令人蕩氣回腸。在他向上,體現了中國人民永不屈服的民族之魂。岳飛,南宋抗金名將,民族英雄。從建炎二年在陰風彤云之際遇宗澤起,不到十年,以其杰出的軍事才能,率領岳家軍同金軍進行了大小數百次戰(zhàn)斗,所向披靡,位至將相。紹興十年,正當他揮師北伐之時,宋高宗、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牌下令退兵。岳飛回臨安后,被解除兵權,任樞密副使。不久被誣謀反,下獄。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以莫須有的罪名被害。本書以翔實的史料,闡述了南宋朝政與岳飛生平和岳飛冤案平反昭雪的經過,并且論述了岳飛的高風亮節(jié)與他的軍事思想、《滿江紅》及其文學影響,以及岳飛精神對后世的“心昭日月”般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