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論》是作者在研究眾多關于宗教學的著作基礎之上,提出作者自己對宗教所做的定義,并對宗教學的研究方法和內容重新進行梳理,系統(tǒng)論述了馬克思主義宗教觀。本書還論述了宗教的起源,世界諸文明古國的神祗,神的本質,巫術問題等。本書分為三卷:第一卷,導論、神祇論;第二卷,事神論;第三卷,宗教的功能。作者在書中說:“有人說過,著作只須寫出自己的觀點就行。這不僅可以節(jié)約許多紙張,減少許多麻煩,而且可以節(jié)省作者和讀者的許多時間。然而科學的本性要求作者,必須為自己的觀點提供足夠的、可靠的證據(jù),并且要做出論證。否則,任何新的觀點,最好的結局也只是可信可不信的假說?!薄氨緯摰氖亲诮?,所以定名為“宗教論”。關于宗教學的概論或者通論,作為導論,置于全書之首?!?/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