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可能在工作中或因為工作的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國家為了對公民因工作原因遭受傷害或患病提供救治和經濟補償,并從源頭上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yè)康復,特別制定了《工傷保險條例》。可以說,只要你有工作,無論是職工還是雇工,都可以受《工傷保險條例》的保護,都可以在工傷或患職業(yè)病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同樣,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用人單位,都必須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是必須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認定為工傷,即按照條例或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工傷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如果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可分為十個等級,享受不同的傷殘等級待遇。如果職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