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簽署加入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現(xiàn)正等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豆駲嗬驼螜嗬麌H公約》所確立的一系列刑事訴訟國際準則如何與我國國內立法和司法相協(xié)調,以及如何參考這些準則推進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的改革與完善,已經成為當前我國政府和廣大群眾普遍關注的一個熱點和難點問題。2004年1月27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法國國民議會大廳發(fā)表演講時指出:“中國政府正在積極研究《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涉及的重大問題,一旦條件成熟,將向中國全國人大提交批準該公約的建議?!雹?004年5月,溫家寶總理在訪歐期間,200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羅干在北京召開的第X屆世界法律大會上,都作了類似的鄭重表態(tài)。2005年10月19日中國政府頒布的第一份《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第七部分“尊重和保障人權”中明確指出,對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目前,中國有關部門正在加緊研究和準備,一旦條件成熟,國務院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約問題?!雹?《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我國的批準和實施只是時間問題,而批準和實施該公約必將對我國刑事司法產生重大影響。我們應當結合我國國情,研究公約確立的標準和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差距,探討公約對我國刑事訴訟的影響及其對策,進一步完善我國刑事立法,使刑事法律和司法實踐都能夠與刑事訴訟國際準則相協(xié)調,以便為及早批準和實施公約作好準備,從而促使我國刑事司法制度進一步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學化。 對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我國刑事司法改革的研究,中國政法大學陳光中教授等學者從90年代中期開始就致力于該領域的研究,1998年出版了《聯(lián)合國刑事司法準則與中國刑事法制》(陳光中,丹尼爾·普瑞方廷主編),2002年出版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批準與實施問題研究》(陳光中主編),2003年出版了《人權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研究》(楊宇冠著),2005年出版了《聯(lián)合國人權公約機構與經典要義》(楊宇冠主編),以及其他一系列的相關成果,引起了理論界和實務界的極大關注。但是,對于公約與中國刑事司法實踐銜接問題的研究還有待深入。 鑒于此,在陳光中教授的組織帶領下,經過認真研究論證,我們向教育部申報了《加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我國刑事訴訟的影響及對策研究》這一重大課題,于2002年12月26日獲教育部立項(項目批準號:02JAZJD820012),并被確立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重點攻關項目。 該課題立項之后,課題組立即針對課題內容展開資料收集,研究、討論課題的方案和制定調研計劃,確立了十五項研究專題,并結合課題組成員的專業(yè)特長進行了分工。隨后,我們選擇了國內具有代表性的幾個地區(qū)展開了調研。2003年3月和2003年9月我們分別在海南和西安的法院進行調研,主要圍繞《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中關于公正審判的問題,展開對實際案例的研究。2003年底到2004年初在北京地區(qū)、2004年10月在珠三角地區(qū),我們針對課題中的各個專題,選擇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開展調研,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與刑事訴訟直接相關的內容,調查司法實踐中的相關情況。2004年1月26日、27日,《聯(lián)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批準對我國刑事訴訟立法、司法之影響》學術研討會在北京市召開。與會代表就公約的批準時間、公約實質性條款的保留、公約的批準對我國刑事訴訟立法、司法的影響,以及審判公正原則、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辯護權的保障、再審制度等具體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