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事訴訟構造的一般法理
第一節(jié) 民事訴訟構造的涵義分析
一、概念的界定
二、民事訴訟構造的內涵
第二節(jié) 民事訴訟構造之要素分析
一、民事訴訟構造要素之一:審判權的特質及法理
二、民事訴訟構造要素之二:訴權的特質及法理
第三節(jié) 民事訴訟構造的基本類型及評析
一、注重程序保障:當事人主義訴訟構造的基本內容及評價
二、注重實體真實:職權主義訴訟構造的基本內容及評價
三、注重主體間的合作:協同主義訴訟構造的興起
第四節(jié) 民事訴訟構造之功能分析
一、民事訴訟構造之分權機能:當事人與法院權限的合理配置與制衡理論
二、民事訴訟構造的保障機能:實現當事人平等訴訟的程序保障機制
三、促使判決結果正當化的機能:程序角色安排下的歸責機制
第二章 民事訴訟構造的構建依據
第一節(jié) 民事訴訟目的與訴訟構造
一、民事訴訟目的與訴訟構造之關系的一般解說
二、我國民事訴訟之目的論及其對訴訟構造的影響
三、多元訴訟目的論與當事人和法院作用合理分擔之訴訟構造的確立
第二節(jié) 當事人程序主體性原則與民事訴訟構造
一、當事人程序主體性原則的一般解釋
二、以“親和力”和“服務性”為特點之“訴訟空間”的形成
三、當事人程序主體性原則對民事訴訟構造的影響
第三節(jié) 訴訟公正、訴訟效率理念與訴訟構造
一、訴訟公正:構建公眾信賴的司法制度的基礎
二、訴訟效率:促進司法資源的有效利用
三、訴訟公正、訴訟效率對訴訟構造的影響
第三章 民事訴訟構造的構建原則
第一節(jié) 辯論原則:形成裁判基礎資料的機理
一、我國民事訴訟辯論原則透視
二、辯論原則的一般法理
三、辯論主義的變遷
第二節(jié) 處分原則:程序進行、權利處置的機理
第三節(jié) 平等原則:確立當事人“對審”構造的機理
一、強化當事人之間相關義務與實現當事人之間實質的平等
二、法院職權介入與當事人實質平等原則的實現
第四節(jié) 誠實信用原則:均衡并促成法院與當事人協同關系的機理
一、民事訴訟中誠實信用原則的涵義
二、當事人之間相互關系中誠實信用原則的適用
三、當事人與法院之關系中誠實信用原則的適用
第四章 我國民事訴訟構造的分析與完善
第一節(jié) 我國民事訴訟構造的形成與發(fā)展
一、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民事訴訟構造
二、建國后至1982年民事訴訟法(試行)頒布實施時期的民事訴訟構造
三、1991年民事訴訟法確立的民事訴訟構造
第二節(jié) 我國民事訴訟構造的成因及優(yōu)劣勢分析
一、我國傳統(tǒng)民事訴訟構造的成因
二、我國民事訴訟構造的剖析
第三節(jié) 我國民事訴訟構造的改革與實踐
一、當事人在事實主張及證據方面獲得了更多的支配權
二、初步建立了主體間的對話機制
三、建立了當事人失權制度
四、法官控制程序的運作同時兼顧當事人的程序選擇權
第四節(jié) 訴訟構造之重構:以促進主體間對話、溝通為內容的“分權而治、協同訴訟”之訴訟構造的理論構建
一、構成訴訟過程的對話機制
二、對話的框架:“分權而治、協同訴訟”之訴訟構造原理
三、對話的效用:法院評判案件的基礎
第五節(jié) “分權而治、協同訴訟”之訴訟構造的展開
一、當事人之間平等對話:作為形成裁判資料基礎的對話機制
二、當事人與法院之間互動式的對話:創(chuàng)造彼此尊重和具有“親和性”及“易于理解”的訴訟空間
第五章 審前準備構造的特別研究
第一節(jié) 審前準備構造的一般分析
一、當事人主導確定審前準備內容
二、法院職權運作審前準備程序并協助當事人有效準備
第二節(jié) 證據收集與爭點整理中當事人與法院作用的分擔
一、證據的收集與提出:當事人支配的領域與法官的輔助
二、爭點整理:當事人對實體的控制與法官的職權運作
第三節(jié) 法律觀點的整理:法官作用的領域與當事人參與法適用的合理性
第四節(jié) 關于日本民事訴訟計劃審理制度的特別討論
一、計劃審理制度導入的背景
二、計劃審理制度的基本內容
三、計劃審理與誠信訴訟義務
四、計劃審理與失權效
五、保障計劃審理實施的制度準備
第五節(jié) 我國民事訴訟準備程序構造的反思與完善
一、審前準備構造立法及司法現狀分析
二、我國審前準備構造的完善
第六章 庭審構造的特別研究
第一節(jié) 庭審構造的一般理論
一、庭審制度:庭審構造的基本框架
二、庭審技術:庭審構造的必要裝置
三、庭審方式:庭審構造的動態(tài)實現
第二節(jié) 庭審構造的功能分析
一、調查證據認定事實的功能:當事人與法院在案件實體審查方面的互動作用
二、溝通法院與當事人之間認識的功能:形成正確判決的動態(tài)過程
三、審判正當化的功能:實現判決正當性的保障
第三節(jié) 庭審構造的基本原則
一、法官中立原則:庭審構造的基本保障
二、當事人平等原則:以對審方式展開訴訟資料的合理性
三、直接言詞原則:庭審“活性化”及降低裁判信息“失真”的保障機制
第四節(jié) 庭審程序運作方式的比較與評價
一、交叉詢問制:當事人進行的發(fā)現案件真實的庭審運作方式
二、審問制:法院職權進行的發(fā)現案件真實的庭審運作方式
第五節(jié) 我國庭審構造的選擇:以當事人辯論權為基礎輔以法院職權進行的庭審構造
一、當事人兩造對審、輔以法官的職權協助:當事人與法院協同發(fā)現案件真實的庭審構造
二、法院的訴訟指揮權與當事人的異議權:庭審有序展開及當事人的程序保障
三、審、判合一:我國審判權運作的特別討論
結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