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海林,法學(民法)博士?,F(xiàn)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法學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教授、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金融專業(yè)仲裁員、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和涉外仲裁員等。 1963年8月8日出生于中國新疆阿克蘇市,祖籍四川省三臺縣。1985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獲經濟法專業(yè)法學學士學位;1988年,畢業(yè)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民法專業(yè)法學碩士學位;1998年,畢業(yè)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民法專業(yè)法學博士學位?!?991年3月-11月,赴河北省雄縣人民法院鍛煉,曾任代理審判員;1992年至1993年,赴美國在Lewis and Clark Law School做訪問學者,研習美國保險法;1994年5-7月,赴日本在東京大學法學院做客員研究員,研習日本社會保障法。1994年后,重點關注我國破產法的重新制定,作為“三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的破產法起草工作組的成員,積極參加了破產法新草案的編訂。在法學研究所工作期間,歷任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曾任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曾兼任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講授保險法。 自1988年以來,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民商法學研究。在學術研究領域,重點研究破產法、保險法和擔保法,并同時研究物權法和債權法,發(fā)表論文和著作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