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頒布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這部黨內法規(guī)是在1997年2月中共中央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以下簡稱《試行條例》)基礎上修訂而成的。它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饵h紀處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各級黨組織特別是紀律檢查機關通過認真宣傳和貫徹執(zhí)行,有力地推動了處理違紀案件工作水平的提高,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和良好的社會效果。與此同時,由于《黨紀處分條例》的有些規(guī)定尚不夠特別明確和具體、有些規(guī)定相互之間界限不易區(qū)分等原因,實踐中也有同志反映在準確把握和適用《黨紀處分條例》方面存在一定困難。為了進一步宣傳《黨紀處分條例》,促進《黨紀處分條例》的貫徹執(zhí)行,并在此基礎上推動各級黨組織特別是紀律檢查機關對《黨紀處分條例》開展深入研究和理論探討,作者結合近十年從事案件審理工作的實踐,在認真對《試行條例》和《黨紀處分條例》進行理論研究和分析比較的基礎上,撰寫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逐條適用解析》一書,以供廣大讀者對《黨紀處分條例》適用進行研究時參考。全書共分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從宏觀上對《黨紀處分條例》與《試行條例》的若干問題進行比較,以期讀者能從總體上把握《黨紀處分條例》與《試行條例》的區(qū)別;二是從微觀上以《黨紀處分條例》的具體條文規(guī)定為脈絡,著重立足于作者的理解和實踐,盡可能闡明《黨紀處分條例》各條內容在適用中應當注意的問題。與此同時,作者亦對《黨紀處分條例》有關規(guī)定中還可進一步完善的地方,提出了個人建議。為方便讀者使用,本書還同時全文附上了中共中央《關于印發(fā)(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通知》和中共中央《關于印發(fā)(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的通知》。在寫作本書過程中,作者設計了如下編寫體例:【主旨】:以盡量簡潔的文字指出條文內容的中心思想。對每一個具體的條文而言,這既相當于一個小標題,也是對條文的宏觀理解和把握。而對分則條文來說,有些則可以理解為對違紀名稱的一種概括。【研析】:立足于作者本人的理論研究與實踐經驗,追溯《黨紀處分條例》有關規(guī)定的原意,分析研究在適用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為正確理解和適用《黨紀處分條例》提供參考?!驹u解】:針對條文的具體規(guī)定,提供背景資料,評點立法技術,以利于對條文進行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推動對《黨紀處分條例》的理論研究和探討,以期將來對《黨紀處分條例》的規(guī)定進一步予以完善。需要指出的是,本書關于《黨紀處分條例》所有條文的理解都純屬個人觀點,僅為大家在學習貫徹《黨紀處分條例》過程中如何理解有關規(guī)定提供一種思路,萬萬不可把它作為《黨紀處分條例》的有效解釋。當然,如果讀者對這些觀點表示認同,作者則會為之備感榮幸。本書從醞釀到最終完成,前后經歷了九個年頭。期間,得到了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廣大領導和同志們無私的支持和幫助,在此謹表示衷心的謝意!在寫作過程中,本書參考并借鑒了許多專家、學者和同仁們的研究成果,在此也一并致謝!由于作者水平有限,本書錯誤之處在所難免,懇請讀者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