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論體系也就是犯罪構成體系,是我國當前刑法理論中的一個重大課題。本書從思維方法的角度,對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犯罪構成體系進行了比較研究,揭示了大陸法系犯罪構成體系的內在邏輯關系,闡述了英美法系犯罪構成體系的程序性特征,并對我國目前通行的耦合式犯罪構成體系的缺陷進行了反思。本書采取專題研究的形式,對犯罪構成體系進行了全方位的考察,既有對各種犯罪構成體系的整體評價,又有對各個構成要件的具體分析,是我國在犯罪論問題上的前沿性研究成果。本書適合大專院校和科研機構中從事法學研究、學習的教師和學生以及其他有興趣的人士閱讀。本課題得到了北京大學“985”項目二期經費的資助。本書前言犯罪論體系,也就是我國所稱的犯罪構成理論,正在成為我國刑法學界學術研究的一個熱點問題。我對于犯罪構成理論的思考,從1992年出版的《刑法哲學》中就已經開始,當時以反思為主。及至2001年,我出版了《本體刑法學》一書,建構了罪體—罪責的犯罪構成體系,2003年我又出版了《規(guī)范刑法學》一書,將罪體—罪責的犯罪構成體系發(fā)展為罪體—罪責—罪量的體系;同時又主編了《刑法學》一書,直接引入大陸法系的該當性—違法性—有責性的體系,對犯罪構成體系由反思而進入重構。當然,犯罪構成體系的重構不是個別人的能力所能及的,需要我們這一代刑法學人的共同努力。本書就是這種努力的一部分,是對犯罪構成理論的前沿性思考。2003年11月24日,我給北京大學法學院2003級刑法專業(yè)博士生進行刑法專題講授,在錄音整理稿的基礎上修訂增補完成了“犯罪論體系:比較、闡述與討論”一文。為使這種探討進一步深入,我又布置2003級博士生就犯罪論體系問題進行專題性研究,并多次組織共同討論。經過同學們的共同努力,終于完成了本書。從本書內容可以看出,同學們既有從方法論角度對犯罪構成體系的考察,包括思維與邏輯的探討;又有對犯罪構成各要件的深入分析,各個專題都在不同程度上推進了理論思考的深度與廣度,這是令人高興的。我向來提倡學習與研究相結合,讀書與寫作相結合。惟有如此,才能形成學與思之間的良性互動。因此,在博士生,甚至碩士生學習期間,在讀書學習到一定程度,在有所知與有所思的基礎上,應當及時地進行寫作。寫作是學習與思考的繼續(xù),并且可以將學習與思考的結果付諸文字,公諸于世,從而使個人的“自思”成為大家的“共思”。從本書的內容來看,雖然是命題作文,但同學們在對某一專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形成的論文,無論是在思考的視野上還是在表達的方法上,都達到了相當高的學術水平,能夠代表北大法學院刑法博士點的整體學術水平。本書寫作分工如下:陳興良:代序、第一章;車浩:第二章、第八章;葉慧娟:第三章;張會峰:第四章;葛磊:第五章;米傳勇:第六章;方鵬:第七章;孫立紅:第九章;于洪偉:第十章。由于本書采用專題研究的方式,因而各專題的觀點不盡統(tǒng)一。作為主編,我盡量尊重各專題作者的觀點。當然,本書若有錯識之處,責任仍應由我承擔。學術是一個積累的過程,正如荀子所言:“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細流,無以成江海?!币虼?,只有持之以恒,才能攀上學術的高峰。以此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