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作法》無論從哪方面來說都是一本新問世之作。其中沒有哪一個比較大的片斷曾經發(fā)表過,盡管書中偶然在這兒或那兒曾經插進了——但愿插得還不算生硬:某些我往年發(fā)表過的文章中的零星段落和辭句。在舉例時,我力求盡可能選用已出版的劇本,以便學者可以自行查閱和對照我提出的論點。我所以在那么許多例子中都引用莎士比亞和易卜生,原因之一就在于他們是一般人最容易接觸到的劇作家。如果讀者覺得我有點過分濫用了注解,我有兩點理由作為辯解:第一點是由于本書有一半以上的章節(jié)都寫成于船上或者其他手頭幾乎完全無書可查的地方,因此有許多問題都有待于事后查考和訂正;第二點是由于有幾位友人:包括劇作家等等,曾經非常好意地校讀了我的原稿,并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