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是國家的構成要素之一,也是近現(xiàn)代國際法的基石。主權歷來就是國內外學術界的重點研究領域,20世紀國際法的最大成就之一就是使主權國家成為一種世界性的現(xiàn)象。主權至高無上、不容分割。近些年來,逐漸升級的中國“臺海問題”、懸而未決的中日釣魚島爭端,以及終而未結的伊拉克戰(zhàn)爭,無一不涉及國家主權。這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即在新的時代背景下,究竟應如何理解和解決這些涉及國家主權的問題?人權是一個偉大的名詞,令人向往,引人追求。尊重人權,保障人權,業(yè)已成為當今時代的潮流,反映了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在國際交往中,把人權定位為目標,就能使各方拋開分歧,求大同而舍小異,創(chuàng)造對話和合作的機會。在國際合作領域里要充分尊重個人的權利、國家的權利,以不侵害人權為基本標準。各國應承諾要盡快朝著實現(xiàn)基本人權的方向努力,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人權的逐步實現(xiàn)和全球逐步一體化這兩個進程和諧統(tǒng)一地推進。在全球化的今天,各種全球化與區(qū)域性、綜合性與專門性、政府間與非政府間的組織數以萬計,為各個領域推進國際協(xié)作和交流起到了積極的協(xié)調和促進作用。但是,國際組織的主體地位、國際組織與國家主權的關系及其立法與效力等等問題無疑已成為國際組織進一步發(fā)展的瓶頸,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是很值得探討與研究的。本書力求在理論上有所創(chuàng)新。比如,人權和wT0問題都是目前學術界研究的熱門問題,但對于wT0與人權的關系卻少有論述。本書則從國際法視角對WTO中的人權做了探究,闡述了WTO在人權保護上的重要作用,并對人權保護的全球性構想進行了預設。對國際組織的國際法律責任問題進行的系統(tǒng)研究,也是一項開創(chuàng)性的科研工作。國內外這方面的成果亦屬少見,聯(lián)合國國際法委員會也還未就這一領域起草專門條款,如此等等。全書分為三編:主權、人權和國際組織,共十一章。第一編為主權,論述了當前國際上涉及主權的若干問題,如伊拉克戰(zhàn)爭、臺灣地區(qū)“公投制憲”、中日釣魚島爭端等問題。第二編為人權,主要論述國際組織,如聯(lián)合國經社理事會、WTO的人權國際保護和個人請愿制度。第三編為國際組織,除對非政府間國際組織的主體地位做了分析研究外,還對當前國際組織面臨的主要問題如制憲問題和國際責任問題進行了闡述。本書雖然從體例上分為三編,但三編的內容并非完全分開,實質上都有著一定的聯(lián)系,只是各有側重。例如第二編第一章、第二章即論述國際組織與人權保護,第三編第二章內容亦涉及國家主權的內容,諸如此類。因此在閱讀時應將各編聯(lián)系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