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商事立法是最為活躍的領域,也是最具成就的領域。從1979年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到1993年的《公司法》,再到2001年的《信托法》,大凡公司、企業(yè)、證券、票據(jù)、保險、海商、信托,擔保、期貨.招投標、拍賣等多數(shù)商事法領域,都有了專門的立法(法律或法規(guī))。由于商事法律最直接地反映了市場經濟的要求,學習和聿握商事法的理論知識可以直接服務于市場經濟活動,因而在法學教育以及各種形式的法律知識培刀,J中,商事法都備受重視,成為法律學習中的一個突出的亮點,商事法研究也成為法學理論研究的熱點之一。廈門大學法律系近年來一直致力于民商法學科和課程、教材的建設,組織編寫了民商法學系列教材[包括民法總論、物權法,債權法、知識產權法、婚姻家庭和繼承法,商法(上、下)],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為了進一步推進商事法的理論教學和研究,廈門大學法律系與福建省政法管理于部學院首次合作,組織部分從事民商法理論教學和研究的教師,編寫了這套商法叢書,力圖在商事法的教學和研究方面,有所作為。編寫本叢書的初衷在于為法學本科專業(yè)學生提供一套較為完整的商事法教材和參考書,因此我們特別強調,應當注重結合我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系統(tǒng)地闡述各商事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并盡可能地汲取理論研究的新成果。因此,本叢書既可作為商事法教學用書,亦可作為一般讀者了解和掌握商法或商法的某個領域的法律知識之讀物。本叢書由柳經緯擔任主編、劉永光和陳明添擔任副主編?!逗I谭ā窞楸緟矔唬唧w分工:何麗新撰寫第一章、第二章、第六章、第七章、第九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饒玉琳撰寫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八章、第十車、第十四章。本書不足之處,敬請讀者和專家批評指正。本叢書的編寫得到廈門大學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謝。柳經緯2004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