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21日至25日,國家法官學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北海召開了第二屆中國審判方式改革理論研討會。全國法院系統(tǒng)獲一、二等獎的作者有關政法院系的訴訟法學者80余人參加了會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國家法官學院院長曹建明教授到會并講了話。本次研討會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年改革綱要》,全面推進和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如開的,也是1997年12月北海會議的繼承和深入。這次研討會所提效的論文內容不僅僅局限于審判方式本身的問題,亦即動態(tài)的審判行為和訴訟行為的改進和靜態(tài)的訴訟程序和制度的完善,還涉及法院體制和法院的人事管理以及改革裁判文書、建立判例制度等方面。在與會人員交流研討的基礎上我們將法院系統(tǒng)獲一、二等獎的論文有有關法學專家的論文結集付印,仍沿用第一次北海會議之后所定的書名,即《中國審判方式改革理論問題研究》,作為第十輯出版。書中論文作者所闡述的觀點不僅在理論上為人民法院的改革開闊了思路,而且有些方案還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對人民法院進行審判方式改革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盡管有些文章的觀點從目前來年還不成熟,但作者理論聯系實際、大膽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的精神還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