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乃順,順者則通。自幼成長至大,一本自然處事待人,讀書治學亦然。大學時代常想,老師應如何教,我才能如何懂,如今得知老師教得自然,學生就懂得自然,因此,將近三十年的法律教學,即盡量地把法律很自然地教給學生。所謂很自然地教學,乃指把生硬的法律條文之意義與適用加以生活化及體系化。多年來教債總,雖多介紹先進著作,而以學生整編之講義輔之,但自覺對學生虧欠甚多,在今學生不斷催促及先進鼓勵下,乃趁此次民法債編修正,再無可逃避之下,利用空閑歷經兩年充實修正,完成民法債編總論“體系化解說”,期能將怎么教就怎么寫,很自然地呈獻給學生,則幸矣!本書為作者關于債法總論的研究力作。全書共分八章,作者通過對我國臺灣地區(qū)新修訂“民法”中債法部分的全面分析,從債之發(fā)生到債之效力,一直到債之消滅,對“民法”中債法的體系進行了詳細的闡述。作者憑借自己深厚的民法學學術功底,在每一章的前面都設計有理論體系圖,對子一些疑難、有爭議的問題,客觀列舉相關的專家觀點,并設計了很多短小精悍的案例,方便讀者更好地理解債法原理。同時,引用大量的我國臺灣地區(qū)的判例,與法律實務聯系緊密,對我國民法學的研究具有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