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不管是辯護詞還是代理詞,其表述的意見和觀點,基本上都不是當時訴訟參與人取得共識的意見和觀點,相反,大都是對方或者法官、檢察官反對的意見和觀點。現(xiàn)在時間已經過了多少年,有很多問題上級法院已有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意見,是非功過已經有了定論。即使如此,作為認識問題也應該允許人們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因此我誠心歡迎各方面對這些法律問題提出不同意見,以便進行進一步的討論。當律師十年來,平均每年辦理60多個訴訟案件,擔任七、八家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一直處于超負荷狀態(tài),所以撰寫辯擴詞、代理詞基本上都是一氣呵成,多數(shù)用半天時間、少數(shù)用一天時間,超過一天時間的極少。因此很少有推敲的時間,更沒有引經據(jù)典的功夫,完全是急于實戰(zhàn)的產物:激情有余,而文字功夫不足。楊學海,1936年12月生于河北省順平縣,1962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yè)時志愿報名到新疆工作。1988年2月被評為副編審。1988年10月參加全國律師資格統(tǒng)一專試取得律師資格、隨后調烏魯木齊市第一律師事務所(現(xiàn)更名為新疆國通律師事務所)任專職律師。1992年被評為二級律師,1996年被評為一級律師。1996年被評為烏魯木齊第一屆優(yōu)秀律師,1997年被評為新疆自治區(qū)優(yōu)秀律師?,F(xiàn)為烏魯木齊律師協(xié)會副會長。11年來,楊學海律師共辦理了刑、民事、經濟、行政等各類訴訟案件665件,其中勝訴和比較滿意的520余件,通過上訴和申訴而勝訴和比較滿意的51件,進行無罪辯護成功的13件,代理民事、經濟訴訟被告人勝訴和不承擔法律責任的18件;擔任常年法律顧問75家(年);為當事人挽回和減少、避免經濟損失8600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