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濃硫酸把武芳變成了"鬼",慘絕人寰:1988年4月26日,悲慘之夜。 大門敞開,多人參與施暴,集體圍觀不救。 司法機關辦案不力,開脫罪犯,蹊蹺環(huán)生,案件久拖三年不決,只因涉及一個副市長的二公子和陜西"精神文明"典型烽火村。武芳忍受強烈的身心痛苦,三年告狀不輟。 市人大副主任拍案而起,怒斥"慘無人道",行使人大干預權力,一名罪犯被誅,一名罪犯判刑?!∥浞既匀徊环J為還有參與犯罪過程的嫌疑人漏網,以超常的毅力,八年不懈伸冤。武芳由生而"死",由"死"而"生",其旺盛的生命力創(chuàng)造了奇跡,令人驚嘆。烽火村好惡鮮明,厚葬罪犯,厚待罪犯家屬,武芳被迫流落他鄉(xiāng)?!×蛩釟輾戆附议_了一段人們既熟悉又陌生的歷史。作者從八年武芳案追蹤到烽火村四十余年歷史的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