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的《邏輯學》,通稱“大邏輯”,以別于《哲學全書》中的第一部分“邏輯學”,即通稱的“小邏輯”?!哆壿媽W》共分“有論”、“本質論”和“概念論”三編,前兩編合稱客觀邏輯,分別出版于1812年和1813年,第三編稱主觀邏輯,出版于1816年。全書三編出版后,黑格爾又著手修訂,僅完成了第一編“有論”部分。.黑格爾著作共有三種全集本,即米希勒本,格羅克納本和拉松本。中譯本依拉松本的編例,以“有論”為上卷,“本質論”和“概念論”為下卷。譯文亦以拉松本為主要依據,并參考了格羅克納本。..中譯本就列寧在《黑格爾〈邏輯學〉一書摘要》中所摘部分,將《列寧全集》第三十八卷的頁碼一一標出,以便讀者查考。又為了讀者查對列寧所據米希勒本德文原文的便利,本書逐頁加注了這個版本的頁碼;另編米希勒本和拉松本頁碼對照表,分別附于上下卷的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