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小偷日記》毫不忌諱地記錄和回味了他飽嘗恥辱的下賤生涯,但它并不是真正意義的日記。在流浪、乞討、偷竊、坐牢的生活環(huán)境里,他不可能堅持寫日記,即使寫了也很難完整地保存下來。他在書中坦言:“我寫這本書,住在世界一流繁華大都市的一座豪華大飯店里。”這本書是對往昔生活片段的補記、追憶、回味、思考和重新認識,帶有明顯的自傳性質。但它又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傳,他在書中刻畫了幾個人物(有的沒用真名),講述了許多別人的故事,帶有明顯的小說特點。但它也不是真正意義的小說,不是在編排虛構的故事。他書中講的確有其人,確有其事,包括作家心靈的自我表白都是可信的。這是一部以日記的形式寫成的自傳體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