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顥 (hào) (1032~1085),宋代理學家、教育家。字伯淳,人稱明道先生,河南府(今河南洛陽)人。與程頤為同胞兄弟,世稱“二程”。其家歷代仕宦,曾祖父程希振任尚書虞部員外郎,祖父程遹贈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父程珦官至太中大夫。自幼深受家學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父程珦影響,以非王安石新法著稱。舉進士后,歷官京兆府都縣主簿,江寧府上元縣主簿,澤州晉城令。神宗初,任御史。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不受重用,遂潛心于學術。《宋史》本傳稱:“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濫于諸家,出入于老、釋者幾十年,返求諸‘六經’而后得之”。與弟程頤開創(chuàng)“洛學”,奠定了理學基礎。在教育上,先后在嵩陽、扶溝等地設學庠,并潛心教育研究,論著頗巨,形成一套教育思想體系。程顥提出,教育之目的乃在于培養(yǎng)圣人,“君子之學,必至圣人而后已。不至圣人而自已者,皆棄也”。孝者所當孝,弟者所當?shù)?,自是而推之,是亦圣人而已矣”。即認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愛物,謹守封建倫常。學《論語》、《孟子》則為“知道”,“讀《論語》、《孟子》而不知道,所謂雖多亦奚以為?”《大學》、《中庸》亦不可不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明此理也”。而《中庸》“天理也,不極天理之高明,不足以道中庸”。總之,教育必以儒家經典為教材,以儒家倫理為教育之基本內容。程顥還提出,讀書以期“講明義理”,注重讀書方法,“讀書將以窮理,將以致用也”,不可“滯心于章句之末”,為此者乃“學者之大患”。同其理學思想一樣,程顥的教育思想對后世影響深遠。后人為求學統(tǒng)淵源,于他講學之處立祠或書院以為紀念。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于京師講《易》處(今河南開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明成化二十年(1489),河南巡撫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書院,祀二程于講堂。另嵩陽書院亦為紀念二程所立。《嵩陽書院志·序》稱:“嵩陽書院,宋藏經處,兩程夫子置散投閑與群弟子講學地也”。程顥、程頤兄弟,世稱“二程”。二程十五、六歲時,受學于理學創(chuàng)始人周敦頤。宋神宗趙頊時,建立起自己的理學體系。二程的學說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內容并無二致。皆以“理”或“道”作為全部學說的基礎,認為“理”是先于萬物的“天理”, “萬物皆只是一個天理”,“萬事皆出于理”,“有理則有氣”?,F(xiàn)行社會秩序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則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對”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強調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氣稟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惡。所以濁氣和惡性,其實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會損害天理。“無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滅人欲”。要“存天理”,必須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窮理,逐日認識事物之理,積累多了,就能豁然貫通。主張“涵養(yǎng)須用敬,進學在致知”的修養(yǎng)方法。二程宣揚封建倫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內形成像君臣之間的關系。程頤還反對婦女改嫁,宣稱“餓死事極小,失節(jié)事極大”,流毒頗深。二程的著作有后人編成的《河南程氏遺書》、《河南程氏外書》、《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經說》等,程頤另著有《周易傳》。二程的學說后來由南宋朱熹等理學家繼承發(fā)展,成為“程朱”學派。《游月陂》月陂堤上四徘徊,北有中天百尺臺。萬物已隨秋氣改,一樽聊為晚涼開。水心云影閑相照,林下泉聲靜自來。世事無端何足計,但逢佳節(jié)約重陪。[賞析]這是一首記游詩,也是一首理趣詩。作者在這首詩中,雖然也寫了一些較為生動的景物,但其著眼點仍在于抒發(fā)自己的人生哲理。所謂“水心云影閑相照,林下泉聲靜自來”,多么閑靜幽雅,這正是作者所追求的境界。因此他認為世上的事情,可以不必去計較。只要在佳節(jié)能約幾個朋友相聚就是很大的快樂。詩抒寫了隨遇而安、不計較得失的淡泊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