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總序
初版序言
再版小序
引言
第一章 實際存在的法律命令
一、法律是一種命令
1.命令、義務和制裁
2.歷史中的法律
3.法律的連續(xù)性
4.對立法者的法律約束法律制裁
5.法律的自愿內容
6.積極義務和消極義務
7.主權者和強暴者
二、區(qū)分實然法律和應然法律
8.法律的存在與功過
9.實證觀念
10.自然法觀念
11.實證法律觀念的實踐理由
三、作為科學研究對象的法律
12.法律科學
13.經驗分析
14.如何確定“法律制度”
15.法律結構、特征和概念的一般分析的實踐意義
四、小結
第二章 行動中的法律
一、疑難案件
16.疑難案件的特征及原因
17.疑難案件中的法律推論
18.法院判決的最終性
二、法律與法律的淵源
19.法律適用者的解釋即為法律
20.法律的淵源
21.法律適用者解釋的效力
22.法律規(guī)則和法律的具體判決
三、法律是一種預測
23.“律師”的預測
24.壞人的視角
25.預測的約束作用
26.好人·法官·預測
四、行動中的法律
27.虛構的法律規(guī)則
28.作為具體判決的法律
29.行動中的法律及其不確定性
30.疑難案件與法律適用者的復雜推論
31.法律適用者的姿態(tài)
32.法律適用者的推論與法律規(guī)則
33.具體判決·強制·法律規(guī)則
34.法律具體判決的最終性
35.法律的閱讀與理解
五、實用主義精神
36.法律與社會的需要
37.實用主義和法律的正當性
六、作為一種沒有“規(guī)則”內容的社會現象的法律
38.實然與應然·法律社會學
39.內容不確定的法律知識
七、小結
第三章 官員統(tǒng)一實踐中的法律
一、規(guī)則的“內在方面”
40.習慣行為模式·規(guī)則行為模式·被迫行為模式
41.規(guī)則的內在方面和規(guī)則的存在
42.內在方面·法律權利·積極義務·法律規(guī)則
43.對待規(guī)則態(tài)度的種類
44.內在方面與義務
45.義務與規(guī)則
二、次要規(guī)則
46.法律規(guī)則的種類
47.三種次要授權規(guī)則
48.承認規(guī)則的作用及其存在方式
49.次要規(guī)則的法理學意義
50.承認規(guī)則與法律性質(或效力)的來源
51.區(qū)別法律制度與其他社會制度的要素
52.法律適用者的實踐與承認規(guī)則
53.制定法及判例中蘊含的原則、政策及政治道德
準則的形成機制及運用·承認規(guī)則
54.法律的存在與官員
三、規(guī)則的確定性與模糊性
55.意思中心與開放結構
56.規(guī)則的確定性與模糊性
57.“意思中心”·規(guī)則的存在法律的客觀性
和普遍性
58.“意思中心”與法律適用者的爭議
四、法律與道德的分野
59.最低限度內容的自然法
60.廣義的法律觀念和狹義的法律觀念
61.法律與道德在事實上和觀念上的聯(lián)系
62.道德選擇的困境與兩種法律觀念
63.法律理論的研究
五、法學是一種客觀的法律知識
64.日常語言的正常用法
65.“出處”、“形式”、“結構”與“目的’
六、小結
第四章 解釋性質的法律
一、“理論爭論”
66.法官的不同意見
67.“理論爭論”
68.“理論爭論”的法理學問題
69.“理論爭論”存在的實踐前提
70.“理論爭論”·識別功能的標準日常語言
的正常用法
71.“隱含法律”的特點及理論淵源
72.“隱含法律”概念的功效
73.隱合法律法律的確定性和可預測性
74.隱含法律法治·正當性
75.隱含法律·法律的矛盾·唯一正確的法律答案
76.隱含法律存在的理論根據
77.隱含法律存在的現實根據
78.“理論爭論”表現的是“實然”還是“應然”?
79.“理論爭論”與疑難案件
二、法律的解釋性質
80.解釋的微觀形態(tài)——“建構性的解釋”
81.解釋的宏觀形態(tài)一一解釋的“樹形結構”
82.解釋的歷史形態(tài)一一解釋的鏈條
83.法律的解釋性質
84.“解釋”概念的作用
85.解釋·法官的義務·法律性質(或效力)的來源
86.前解釋階段·法律的一般性質和結構
87.解釋的確證·惡法
88.解釋的概念·法律的概念
89.法律·解釋者
三、內在參與者的觀點
90.實踐中的一般理論和
理論中的一般理論的同一性
91.一般法律概念理論的“描述性”(descriptive)
與規(guī)范性(normative)
92.內在參與者的觀點
93.內在參與者觀點的意義及理由
94.內在參與者的觀點·外在觀察者的觀點
四、唯一正確的法律答案
95.外在觀察者與內在參與者眼睛中的“主觀性
與客觀性”
96.能否獲得唯一正確的法律答案
五、小結
第五章 意識形態(tài)中的法律
一、法律形式的內在矛盾
97.兩種形式的內在矛盾
98.分析法律形式內在矛盾的目的
99.觀察法律的姿態(tài)
二、法律原則的內在矛盾
100.原則的沖突
101.法律原則的矛盾 法律原則的統(tǒng)一
法律原則的互補
三、法律外在觀察者的“解構閱讀”
102.法律本文本身無意義
103.外在“解構閱讀”的目的·開放結構
104.解構語言學·交流的意義·解釋共同體
四、法律內在參與者的“解構閱讀”
105.“法理迷津”
106.內在解構閱讀 法官的責任姿態(tài)
五、法律與意識形態(tài)
107.法律政治學
108.意識形態(tài)的概念
109.意識形態(tài)·法律的多元化
110.意識形態(tài)統(tǒng)治者意志
111.意識形態(tài)與邊緣話語
112.法律的多元化·法治
113.意識形態(tài)·法律知識法律理論的視角·法律與政治
六、小結
第六章 作為地方性知識的法律
一、法律實踐主體的“消亡”
114.法律實踐者所說的“我們”
115.“主體”(如“我”、“我們”)觀念的實際構成
116主體“消亡”論的理論來源
117.主體提出的“理論”的實質
118.知識進步·知識異同·主體存在
119.道德判斷·主體存在
二、法律知識的“地方性”
120.法律知識的“地方性”(local)
121.后現代社會·權力知識·話語·邏輯中心
的解構
122.法律的地方性·法律的不確定性
123.“地方性”法律知識 法律的權威 自我解構
124.后現代認同·姿態(tài)的選擇
125.法律政治學統(tǒng)治階層的“霸權”
三、小結
第七章 需求對話中的法律
一、對話中的法律客觀性
126.主體性的信念
127.對話的客觀性
128.對話客觀性的獲得
129.相互對話的法律實踐者和
自我確證的法律實踐者
130.科學中的標準與政治中的標準
131.對話客觀性的可能性
二、效果中的法律
132.普遍原則指導·效果探索嘗試
133.法律實踐效果的思考·工具主義
134.實際效果·道德是非
三、需求語境中的法律
135.語境中的衡量
136.一般約束的思考和具體需求的語境思考
137.知識的語境與價值的語境
138.需求語境論的實用主義和
基礎中心論的實用主義
139.需求語境論和原則統(tǒng)一論
140.需求語境的“理性”·絕對懷疑論
與相對懷疑論,法治
141.需求語境中的法律知識·“邪惡要求”和
“惡法”·法律簡明適用過程
四、小結
結語
注釋書目
附錄
后記